首页 股票 基金 理财 股票行情 基金行情 我的地盘 未登录     登录     快速注册         
基金 评级 回报率
 
个股 社区 专家 新闻
  北京广东地税局表示捐款可抵免部分税款  
作者: 新京报   (新浪网)   来源: (http://finance.sina.com.cn/g/20080520/14294889138.shtml)

重新购房免征契税   北京、广东地税局表示,捐款可抵免部分税款   本报讯 (记者胡红伟 鲍颖)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昨日灾后重建税收优惠政策,灾区重新购房可减免契税,税款也可延期缴纳。  减征企业和个人所得税  灾民的房屋在地震中被损坏,经有关部门鉴定,对毁损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,在停止使用后,可免征房产税。在地震中失去住房的人,重新购买住房可减免征契税。  通知称,“企业实际发生的因地震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”对于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因地震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,可减征个人所得税。具体减征幅度和期限由受灾地区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。  纳税申请可延期  国税总局日前发出通知,灾区纳税申报可延期办理,税款也可延期缴纳。  延期时限由各省市在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内自行核准。到期后,因灾情仍无法正常缴纳税款的,应上报国家税务总局。延期期间,一律不加收滞纳金、不罚款。  国税总局正在抓紧研究细化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政策。此前,北京、广东等地税部门,已经详细说明了个人捐款可抵免部分税款的政策。     原文

 
你的回应 · · · · · ·
 
新京报的其他评论...
 
 
国家能源局否认部门架构传言
北京规定营利性网店须办营业执照
社保基金炒股去年赚千亿
全国各地上网电价每度平均上涨1.7分
云南玉溪处级干部公开选拔发生泄密事件
沙特宣布日增产原油20万桶
北京有关方面正在探索地方社保基金投资私募基金
侯宁:3000点保不住了
"银行卡复制案"谁之过?(以案释法)
AD.新京报
  新京报的所有评论
站务论坛·copyright 2005-2006 xdear.com, all rights reserved